13歲女涉盜38萬直播打賞 母大義滅親報警 兩月內多次偷匙開夾萬分批竊款 疑存入電子錢包向社交平台轉款
網上充斥遊戲充值、直播打賞和網上購物等各種消費模式,亦引發限制未成年人相關網上消費的機制及退款糾紛的關注,此新議題已引發內地司法部門的高度重視,並加強平台治理及明確規範退款機制。前日,香港發生一宗13歲女童涉嫌偷取家中38萬元現金的案件就揭示了此一問題。警方在拘捕涉案女童後,發現她沉迷內地一個社交平台的網上遊戲直播節目,疑偷錢作打賞金。有香港教育界人士認為,青少年沉迷網上遊戲或交際情況令人擔憂,應當在立法、家校合作及社會各層面,加強教育兒童和青少年防範意識,減少他們誤墮網上誘騙陷阱的機會。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案發於本月12日下午1時許,警方接獲一名47歲姓翟女子報案,指她放在尚德邨尚仁樓住所房間內約38萬元現金不翼而飛,懷疑被人盜去。經初步調查後,警方以涉嫌盜竊拘捕報案人的13歲女兒。
據了解,女童和父母居住尚德邨尚仁樓,最近女童沉迷一個內地的網上社交平台的遊戲直播,瞞着家人給主持人打賞,得知家中有一個夾萬,於是在今年4月至6月期間多次從母親的手袋內拿走鎖匙,打開夾萬逐次偷錢。前日,母親始發現大量現金失蹤,詢問下懷疑是女兒所為,於是報警。初步調查發現,女童在相關平台有多次打賞紀錄,其網上賬戶是其個人開立,並且疑將現金存入電子錢包,再向平台轉款作打賞。警方仍在調查款項的去向及打賞總額。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主席黃錦良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時下青少年沉迷使用手機上網玩遊戲或交際情況令人擔憂,但在社會資訊發展迅速,加上涉及學習用途,實在難以完全制止青少年使用手機,所以必須多管齊下,才能有效規管及防止青少年沉迷使用手機。
在法律層面而言,他認為很多國家及地區均透過立法或修例,嚴格禁止某一年齡層的兒童或青少年獨自使用社群媒體,但香港目前並無相關法例,政府應加大力度及加快訂立相關法例,以防止兒童過分沉迷玩手機。
教界倡增防範意識 減青年墮誘騙陷阱
黃錦良強調,學校及家長方面,家校合作是幫助兒童及青少年建立良好使用互聯網及手機的關鍵,教育局應為學校發出更完善指引,加強老師培育學生良好運用資訊及通訊科技的態度,讓學生正確和健康地使用互聯網及手機等。至於社會層面,各界應該加大力度宣傳,包括立法規管使用社群媒體年齡限制及正確使用手機原則,冀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得以盡快立法,加強兒童和青少年對網上罪行的防範意識,減少他們誤墮網上誘騙陷阱的機會。
家庭及親子教育工作者司徒漢明表示,家長很難禁止子女使用手機,但必須在教育方面下工夫,與子女訂立協議,包括怎樣使用手機、每日使用時間、限制接觸什麼網絡等;同時培養子女自我節制能力,即使父母不在身邊,也能抵禦網絡不同誘惑。
他指出,兒童在成長階段中會遇上不同引誘、迷惘及挫敗等,加上網絡充斥很多陷阱,一旦誤交損友,可能會被騙財、誘騙犯罪或賣淫等。即使幸運未有遇上不法之徒,沉迷玩手機也必定對學習及生活造成影響,父母需要不斷留意及關顧,有需要時作出扶持、鼓勵及修正錯誤,如果發現子女長時間玩手機,就有必要了解究竟玩什麼遊戲,以及會否有帶來情緒變化,例如表現很興奮等,若能及早察覺介入,就不至於發展到涉及犯法的嚴重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