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大會召開限期昨屆滿 合安:正按要求物色合適場地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子京)大埔宏福苑早前有業主要求按《建築物管理條例》最遲於昨日(13日)召開業主大會,法團管理人合安同日在網站發通告表示,正積極籌備召開大會,但面臨三項主要困難。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認同今次是史無前例的挑戰,相信合安正盡最大努力召開會議,並非有意拖延。
合安在通告中解釋,一直真誠地及以合理方式,在前所未有的特殊情況下,積極籌備召開業主大會,同時集中資源履行及推進各項相關事務,務求能促成盡快舉行業主大會。不過,目前開業主大會正面臨3項主要困難,相關籌備工作進度包括:
已取得5%聯署業主資料待核實
●已從土地註冊處取得不少於5%的聯署業主的資料,並通知他們盡快提交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簽名樣本,以核實其身份及簽署的有效性;
●正透過「一戶一社工」跟進逾350個暫未能聯絡的單位業主,完善通訊資料及了解火災中離世人士的遺產承辦進度,務求在保障所有業主權益下召開業主大會;
●繼續按聯署業主的要求,物色能容納至少1,000人、能在周六或周日持續開會六小時的合適場地。
合安表示,明白業主期望盡快開大會,並始終以保障全體業主權益為依歸。公司的法律團隊正研究土地審裁處判詞的相關法律觀點,確保後續工作依法合規推進;儘管籌備過程面對不同挑戰,合安仍會繼續積極協調及跟進,務求盡快落實有關安排。
民建聯大埔區區議員胡綽謙說,尊重居民要求召開業主大會的法律權利,但不能忽視現實中的限制,例如要物色能容納至少1,000人的場地有難度,以大埔為例,所有室內的政府社區會堂,最多只能容納600人,而由於天氣原因,在室外場地舉行並不合適。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發言人陳志球表示,即使有業主發起訴訟,初步相信合安提出的三項困難,辯解合理,此前土地審裁處的判詞主要建議跟從《建築物管理條例》要求,而在未能符合法例要求的情況下強行開會並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