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推優惠 鼓勵船舶來港加注綠色燃料
【大公報訊】海事處昨日宣布,將於6月16日推出「綠色船用燃料相關船隻港口費優惠計劃」及「綠色船舶註冊優惠計劃」,為期三年,以鼓勵更多船舶在港加注綠色船用燃料和加速香港船隊綠色轉型。
料吸引逾1000船次訪港
「港口費優惠計劃」為綠色船用燃料相關船舶提供優惠,包括在香港使用或進行加注指定綠色船用燃料的遠洋船舶,以及運載綠色船用燃料供應本地需要的遠洋船舶。計劃涵蓋的綠色船用燃料包括液化天然氣、甲醇、氨、氫及生物柴油(至少混有20%生物燃料)。在訪港期間進行指定操作的合資格遠洋船舶可申請退還按《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第313A章)繳付的港口費(包括港口設施及燈標費、錨地費、浮標費及出港證收費),優惠金額相等於已繳付港口費的25%或50%。
海事處發言人表示:「新計劃進一步提供誘因鼓勵業界採用一般較傳統燃料昂貴的綠色船用燃料,及早在香港建立對綠色船用燃料加注服務的需求,從而吸引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供應鏈上的不同參與者,如燃料供應商、加注營運商及交易商,來港設立並擴展業務。預期新計劃可吸引超過1000船次的綠色船用燃料相關船舶訪港。」
此外,在「註冊優惠計劃」下,所有使用綠色船用燃料作為主要推進燃料的香港註冊船舶均可提交申請。合資格的綠色船用燃料包括液化天然氣、甲醇、氨及氫,但不涵蓋傳統燃料及生物柴油。在計劃推行的三年期間,每艘合資格船舶每年可獲發一次6萬元的註冊優惠,並視乎該船舶在香港船舶註冊處的註冊時間及長短,享有一年或最多三年的優惠,每艘船舶最高可獲發總額18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