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組成

  分為「導言」和「全方位推進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健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保障機制」「強化環境權利保障」「保障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權益」「引導新興人權領域健康發展」「持續提升人權意識」「積極推動全球人權治理」「計劃實施與責任落實」八章。

  原則

  呵護人的生命、價值、尊嚴,以系統性思維謀劃人權建設,依法、平等、務實、協調、合力推進人權事業發展,在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協調發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項人權保障水平,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

  目標

  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維護人民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讓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大公報記者朱燁、李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