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伊核問題出路在於政治外交解決


  香港文匯報訊 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10日召開會議審議伊朗核問題,中國常駐國際原子能機構代表李松大使發言,闡述中方立場。

  李松指出,伊朗核問題的歷史沿革,包括伊核全面協議的達成和遭到破壞都充分證明,伊核問題的出路在於政治外交解決,在於促進對話、推動合作。必須指出,正是美與「歐三」(英國、法國、德國)於去年6月理事會推動伊核決議後,以色列和美國悍然對伊接受保障監督核設施發動襲擊。今年又對伊實施第二次打擊。這才是導致伊方與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監督合作被迫中止,至今無法回歸正軌的根本原因。

  李松強調,在理事會搞政治對抗解決不了伊核問題,強行通過決議只會激化矛盾,提交安理會沒有出路。伊核問題只能在充分尊重伊作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成員國和平利用核能正當權利的前提下,通過政治外交努力和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框架內的保障監督合作,才能得到妥善解決。理事會應當為外交談判發揮建設性作用,為伊方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和伊核政治外交解決進程創造條件,而不是製造新的障礙。

  李松表示,習近平主席就維護和促進中東和平穩定提出的四點主張,充分體現了中方促和止戰、倡導對話化解分歧的一貫立場和積極努力。習近平主席提出全球治理倡議和全球安全倡議,對當前形勢下妥善解決伊核問題具有更加重要的指導意義。中方將與各方一道,為推動政治解決伊核問題,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促進中東地區和平穩定作出不懈努力。

  會議期間,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進行激烈辯論,表決通過美國與英國、法國、德國共同推動的伊朗核問題決議。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具有投票權的34個成員國中,中國、俄羅斯、尼日爾對決議投反對票,巴西、南非、印度、埃及、泰國等10個發展中國家投棄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