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半稅優惠草案今刊憲


  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2026年稅務(修訂)(與航運有關的活動及實物大宗商品交易的稅務寬減)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以優化現有與航運有關活動的稅務優惠,並引進實物大宗商品交易半稅優惠制度。6月24日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並進行首讀。

  優化稅制 降跨國企業合規成本

  為便利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遵循由經合組織制定的新稅務改革方案(一般稱為「BEPS 2.0」)的要求,特區政府建議就航運相關企業的優惠稅制,提供15%的優惠稅率作為額外選項,供相關企業按年選擇。此舉將有助降低受涵蓋跨國企業在「BEPS 2.0」框架下,就其在港業務進行複雜的稅務計算工作所涉及的合規成本。

  此外,為吸引大宗商品交易商落戶香港,以進一步推動海運服務業的蓬勃發展,《條例草案》建議為實物大宗商品交易提供新的利得稅半稅優惠,以回應業界就強化本地海運服務生態圈所提出的訴求。而上述15%的優惠稅率選項,亦適用於實物大宗商品交易半稅優惠制度。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理想的稅務制度是吸引航運相關企業落戶香港的關鍵因素。因應國際稅務規則的改革,政府檢視現行與航運有關活動的稅務優惠並建議在符合國際稅務規則的前提下作出優化,包括引入與國際標準接軌的稅務扣除安排,確保香港為與航運有關活動所設立的稅務優惠制度,在BEPS 2.0推行後仍能保持競爭力,以維持香港高增值海運服務業的發展動能。

  過去3年港船舶出租商增五倍

  發言人續說,大宗商品交易商不僅是海運服務生態圈的重要組成部分,亦是海運服務的主要使用者。就實物大宗商品交易活動引入的稅務優惠制度將賦予香港獨特的競爭優勢,吸引大宗商品交易商在香港設立或擴展業務,從而為海運服務業注入需求和動力,並為香港開拓龐大的新增長機遇,向發展成為全球航運之都的願景邁進。

  自2020年起,特區政府推出和積極推廣一系列稅務優惠措施,鼓勵更多航運相關企業選擇香港作為營運據點,並取得實質成效。2020/21至2023/24課稅年度,受惠的合資格船舶出租商數目增幅達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