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昇詞】建築地盤全面禁煙
林振昇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
大埔宏福苑火災引起社會對消防安全的高度關注,政府早前為減低建築地盤的火警風險,提出修例將地盤列為禁煙區,並要求承建商必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沒有人在地盤內吸煙,若違反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40萬元。任何人士違反吸煙規定,則會被票控,定額罰款3,000元。筆者支持和認同修例的必要性,但期望當局可以釐清執行細節,讓業界更好地落實禁煙措施。
建築地盤作為禁煙區,必須讓工人和公眾可以清晰區分地盤範圍,以免大家誤墮法網。根據《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地盤規例》)釋義,建築地盤是指正進行建築工程的地方,以及緊接該地方而用以儲存或擬用於建築工程的物料或工業裝置的附近範圍。不過,除新建地盤通常有清晰界線之外,部分開放式地盤位置與公眾位置重疊,而且範圍可能隨施工進度而持續改變。建議政府可考慮以圖示等方式,指出本港建築地盤及其範圍,並要求承建商清晰標示地盤範圍,避免市民誤入地盤範圍內吸煙。
另外,修例條文本身並無定義何謂承建商須採取的「所有合理步驟」,清楚展示禁煙告示便足夠?還是要強制所有人進入地盤前先要把吸煙產品存放在指定儲物櫃內?看到有人吸煙是否必須舉報?筆者認為,當局應以指引說明不同承建商在不同工程類型、規模的建築地盤,須採取的所有步驟或措施,讓承建商知悉,可以按指引採取合理步驟,以防止任何人士在地盤吸煙。
最後,筆者在此呼籲:地盤禁煙,人人有責。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