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快評】立法須與時俱進 遏止深偽騙案氾濫


  文平理

  立法會昨日舉行前廳交流會,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等多名政府官員出席。席間有不少議員關注到有不法分子利用深偽技術進行詐騙活動。過去幾年,使用深偽技術冒用知名人士身份進行詐騙的案件日趨猖獗,立法規管AI深偽技術使用須與時俱進,確保AI用於正途,讓大眾安心放心享受AI帶來的好處。

  用深偽技術進行詐騙的案件層出不窮,本港警方曾偵破有人用深偽技術「換臉」,在網絡向財務公司申請貸款。在內地,有不法分子盜用名人聲音和面貌,在網上推銷保健品,使多名長者墮入騙局。深偽技術軟件購買成本低、操作容易、仿真度高,必須以合適的法律進行規管。

  世界各地已陸續展開立法工作,應對深偽相關風險。內地於2023年頒布針對深度合成技術的法例,要求標識AI生成內容,並禁止利用這些技術生成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澳洲及英國等司法管轄區亦已經實施網絡安全規管制度,以減低深偽有關的風險。

  雖然,本港現行法例有條文可處理散播不實或不當資訊,包括盜用他人身份進行詐騙的行為,不過至今仍未有專門法例針對使用深偽技術進行的犯罪行為,致使在執法和檢控上存在短板。特區政府應借鑒世界其他地方適當運用法律工具防範深偽騙案的經驗,例如限制社交平台發放經深偽技術處理的影片、要求電訊商安裝隔離深偽技術的裝置,遏止濫用AI害人的歪風。

  只要把AI用於正途,平衡公眾安全與技術發展,就能讓科技進步造福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