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洪聖古廟赤柱清真寺擬列法定古蹟

●灣仔洪聖古廟
●灣仔洪聖古廟

●赤柱清真寺
●赤柱清真寺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姬文風)古物諮詢委員會今日下午開會討論將灣仔洪聖古廟及赤柱清真寺列為法定古蹟,待建議獲得通過後,古蹟辦將根據《條例》的條文推展有關工作。

  灣仔洪聖古廟相信建於1847年至1852年間,古廟為一進三開間布局,前設高架門廊,體現傳統嶺南民間建築特色,並結合傳統設計元素與因地制宜的特徵。

  它現有形制大致確立於1860年的重修工程,加入了花崗石柱、「蝦弓樑」和手工精細的建築構件。古廟的歷史構件和裝飾,例如石雕、灰塑、花崗石人物雕像,以及在1909年建造的石灣脊飾,均保存完好,保持原貌程度甚高,充分展現精湛工藝和傳統建築技藝的延續。

  至於赤柱清真寺建於1936年至1937年間,是香港第二古老的清真寺,也是唯一一座坐落於監獄建築群內的清真寺。其建造由當時監獄署的印度和巴基斯坦籍穆斯林員工,聯同本地印度社群共同倡議、捐助並參與完成。赤柱清真寺以巴基斯坦拉合爾的巴德夏希清真寺為藍本,建築採用對稱布局,沿東西向的軸線而建,朝向麥加的克爾白(又稱「卡巴天房」)。混凝土平屋頂的邊緣築有垛口式女兒牆,拱廊式立面則飾有馬蹄形和葱形的裝飾拱券。它雖然缺乏大部分清真寺常見的典型宣禮塔,但其建有設計簡約、以宛如宣禮塔的柱子作裝飾,仍能充分展現伊斯蘭建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