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政府主動澄清人才計劃門檻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禮願)就有機構涉嫌以香港人才政策、海事業發展及遊艇行業人手需求作招徠,向內地學員推銷遊艇培訓,甚至令人以為完成課程後即可來港工作、取得香港身份。立法會議員朱立威表示,香港各項人才入境計劃,包括「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等,申請原則清晰,申請人須符合指定學歷、專業資格或工作經驗要求;涉及工作簽註者,通常亦須先獲香港僱主聘用,並符合相應薪酬水平,絕非「交了學費、簽了培訓合約」便自然取得來港工作資格。
至於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他強調,現行制度要求申請人須在香港通常連續居住不少於七年,並不存在「報讀某個課程便保證日後取得永居」的安排。他認為,政府須主動澄清三項重點:其一,清楚說明人才計劃的門檻、程序及由僱主主導的本質;其二,強調任何中介或培訓公司均沒有「特別批文」可保證錄取或加快審批;其三,提醒市民及內地申請人,切勿輕信「包辦簽證/簽註」、「保證有身份」等宣傳。
香港雖然對本地培訓、非本地課程、職業介紹及商品說明有不同規管,但若招生、宣傳及合約主要在境外完成,並包裝成「培訓加安排來港工作」的複合模式,現行制度未必能為內地學員提供清晰、易用的保障。朱立威建議,入境處、警方、勞工處、海事處及相關政策局應建立常態化聯合打擊機制。
倡檢視跨境個案法律支援
受害人亦應諮詢法律意見,評估循民事訴訟、集體行動或內地消費者維權渠道追討損失,並促請政府檢視是否需要加強跨境個案的法律支援及轉介安排,避免受害人因身處兩地之間而求助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