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表現差或受處分 暫停增薪半年
特區政府10月起會推出「公務員評核優化計劃」(第一期),引入俗稱「拉Curve」的常態分布方式評核公務員工作。
局方前日(5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在社交平台上表示,嚴格要求工作表現被評為第四級或以下人員,或經正式紀律行動受紀律處分的人員,下一個增薪日期將被暫停6個月,之後再按其工作和紀律方面的表現檢視。\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本屆政府致力進一步強化治理和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行政長官在2025年施政報告提出建立更嚴謹的工作表現評核機制,以更有效地反映及區分公務員的工作表現水平。公務員事務局5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介紹公務員工作表現管理制度,以及將於各政策局及部門為建立更嚴謹的工作表現評核機制而實施的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
過去五年僅94人不獲發增薪點
文件指,過去五年只有94名公務員被認為工作表現未能令人滿意而不獲發增薪點(即跳Point),顯示某些職系和職級的整體評級傾向較好等級,令與工作表現掛鈎的增薪點太過易於獲取,失卻它應透過良好工作表現而獲取以鼓勵良好表現的政策原意。局方在現行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避免評核過於寬鬆或嚴苛,更有效反映和區分人員的工作表現等級,達至賞罰更加分明。
計劃會以循序漸進方式,先在各部門選定的一至兩個負責部門核心政策職能/服務、具一定規模及多層職級的部門職系中推行,並由它們於今年10月1日或其後開始的評核周期起參與優化計劃。
局方強調,各級評核人必須如實評核員工工作表現。在評核制度優化計劃中,局方就整體工作表現六級評級制公布了一套指導性評級百分比分布(「指導性評級分布」),作為全體公務員的標準,供所有部門及職系管方參考。
楊何蓓茵指出,優化計劃的核心目的是要求各級評核人如實評核員工表現,避免出現過分寬鬆或過分嚴苛的評核情況。局方同時公布工作表現六級評級制下的「指導性評級分布」,供所有部門及職系管方參考;即使不參與第一期計劃的職系,局方亦期望其在評核時參考此常態分布。
她進一步說明,「指導性評級分布」是以整個職系所有職級的人員計算,不是以每個小隊或每個分部計算,並不硬性要求一個團隊必須把成員根據「指導性評級分布」給予不同評級。若同一職系下工種繁多、分布廣泛,負責評核的上司數目也多,局方建議部門成立由熟悉職系工作的上級人員組成的「評核委員會」,在評核標準出現差異時校平和調節評核報告的評級。
楊何蓓茵:5%低評級非硬指標
此外,各部門首長/職系首長可因應部門/職系的獨特情況,在「指導性評級分布」百分比的±5%緩衝範圍內,有彈性地為轄下管理的公務員職系調整整體工作表現評級分布指引。楊何蓓茵強調,優化計劃並非硬性要求部門/職系無論屬下公務員表現如何,皆要評核5%人員為第四、五或六級。如個別職系的整體工作表現評級分布有例外的情況,公務員事務局會要求部門/職系首長提供解釋和理據。
同時,公務員事務局嚴格要求工作表現在6級評級制中被評為第4級或以下的人員,或經正式紀律行動受紀律處分的人員,在其下一個增薪日期被暫停6個月,之後再按其工作和紀律方面的表現檢視。這項嚴格執行增薪點安排適用於所有公務員職系及職級(即包括不參與「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的職系),目的是使增薪點的發放回復設立原意,即只有工作表現和品行令人滿意者方可獲發增薪點。
她表示將和局內同事會於本月中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全面解說優化計劃的理念和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