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拉Curve評核具彈性 設5%緩衝範圍供調整 擬十月推行優化計劃 局方本月中赴立會解說
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將於10月1日起開始推行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公務員事務局前日向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更多詳情。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在社交平台強調,優化計劃並非硬性要求部門或職系無論屬下公務員表現如何,皆要評核5%人員為第四級或以下。如個別職系的整體工作表現評級分布有例外的情況,局方會要求部門或職系首長解釋和理據。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龍
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下稱優化計劃)要求各級評核人員按照常態分布方式(俗稱為拉Curve)、如實評核下屬的工作表現,更有效地區分員工不同的工作表現水平,建立更嚴謹的評核制度和獎懲制度。
楊何蓓茵表示,留意到社會對優化計劃提出不少關注和意見,指優化計劃的目的,是要求各級評核人必須如實評核員工工作表現,以避免過分寬鬆或嚴苛的評核。就工作表現六級評級制,局方公布了「指導性評級分布」,供所有部門及職系管方參考。即便不參與優化計劃的職系,也希望他們在評核時參考這屬常態的評級分布。
研設評核委員會校平標準
她解釋,「指導性評級分布」是以整個職系所有職級的人員計算,不是以每個小隊或每個分部計算,並不硬性要求一個團隊必須把成員根據「指導性評級分布」給予不同評級。如同一職系人員工種甚多,分布甚廣,負責評核的上司數目也多,政府建議部門設立由熟悉職系工作的上級人員組成的「評核委員會」,在評核標準出現差異時校平和調節評核報告的評級。
「各部門首長或職系首長可因應部門或職系的獨特情況,在『指導性評級分布』百分比的上下5%緩衝範圍內,有彈性地為轄下管理的公務員職系調整整體工作表現評級分布指引。」楊何蓓茵說。
使增薪點回復設立原意
她強調,局方嚴格要求工作表現在六級評級制中被評為第四級或以下的人員,或經正式紀律行動受紀律處分的人員,在其下一個增薪日期被暫停六個月,之後再按其工作和紀律方面的表現檢視。「這項嚴格執行增薪點安排適用於所有公務員職系及職級,亦包括不參與優化計劃的職系,目的是使增薪點的發放回復設立原意,即只有工作表現和品行令人滿意者方可獲發增薪點。」
楊何蓓茵和局內同事會於本月16日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全面解說優化計劃的理念和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