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標四幅新界地 棕地經營者可承租

  圖:地政總署昨日推出四幅土地,短租予部分受政府發展項目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圖為洪水橋新發展區的棕地。
  圖:地政總署昨日推出四幅土地,短租予部分受政府發展項目影響的棕地作業經營者。圖為洪水橋新發展區的棕地。

  【大公報訊】記者戴靜文報道:地政總署昨日公布,推出四幅分別位於離島、新界北區、屯門和大埔的政府土地,以短期租約方式招標出租,受包括北部都會區等19個相關政府發展項目、於2029年第2季或之前收地及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棕地作業經營者均可承租,大部分租期5年。

  該四幅招標出租的土地,分別位於大嶼山深水角、打鼓嶺坪輋路、屯門龍鼓灘上灘及大埔大華街,地皮面積1130至8160平方米不等。有關土地可作多類型用途,包括與建造業相關的露天存放、貨倉和工場及鋼筋預製工場;亦適合其他工業、露天存放、貨倉、工場、回收和循環再造或再加工業務。大嶼山深水角的租期為管有期至2030年5月31日,其他的為5年。招標期為昨日至7月6日。

  涉及北都等項目

  地政總署公告顯示,受19個工務工程項目影響的合資格棕地作業經營者,可承租有關土地,有關工務工程項目包括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及餘下階段發展計劃、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發展計劃、北環綫主線、新田科技城發展計劃第一期及第二期、元朗南發展區第二期發展計劃、茶果嶺村與牛池灣村公營房屋發展之工地平整和基礎建設工程等。

  地政總署表示,如經營者於相關政府發展項目清拆行動完結後,已兩次或以上獲邀參與以往相關短期租約招標,將不會獲邀參與是次招標。根據現行安排,受政府發展項目影響的業務經營者,若符合相關申領準則,可獲發放法例訂明的法定補償,或以特惠津貼替代。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為協助棕地作業經營者搬遷業務和善用土地資源,該署一直努力物色合適的空置政府土地,以短期租約方式招標出租。發言人強調,該署會繼續物色合適的空置土地以短期租約方式招標出租,以供棕地作業經營者搬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