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規劃綱要核電相關部署(2026-2030)
總體定位
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重點布局沿海核電基地。
沿海核電
2030年核電運行裝機力爭達到1.1億千瓦。
技術路線
規模化推廣「華龍一號」、「國和一號」三代核電;加快第四代核電技術研發與示範應用;推進小型壓水堆商業化。
區域布局
山東、浙江、廣東、福建等沿海省份安全有序新增機組。
建設節奏
年均核准8-10台核電機組,實現標準化、批量化建設。
綜合利用
推動核能供熱、製氫、海水淡化等多用途耦合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