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粗校長」李卓興被校董會即時解僱


  香港文匯報訊 屯門新會商會中學校長李卓興早前在新加坡交流團中,爆粗辱罵當地保安人員。他上周向校董會請辭,要求在8月31日離職。法團校董會昨日發表聲明表示,決定不接受李卓興的辭職申請,理由是若他留任至8月31日,將會嚴重影響學校的正常運作,令校內教師學生不能盡快重新前行,故決定引用《僱傭條例》第九條即時解僱他,且亦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終止僱傭合約。其間由副校長擔任代理校長,將成立遴選委員會公開招聘校長。

  公告指,辦學團體與法團校董會分別在上月29日召開緊急會議,審視李卓興在參與上月22日參與新加坡交流團期間的行為。而按照網上片段、傳媒報道,以及法團校董會與李卓興、隨團教師的見面紀錄,確認李在行程中的粗鄙行為嚴重違反教職人員的專業守則,尤其是教育局在2022年發出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內的第三條「以身作則」要求,令教師專業形象受損,及影響家長和社會人士對教師的信心。

  聲明提及,作為校長,公眾和家長對其的以身作則的要求和期望也會更高,而李的行為不僅破壞學校的聲譽,也貶損了辦學團體多年來興學育才的功勞。惟因李卓興在上月28日提交的辭職信中,要求的生效日期是今年8月31日,而辦學團體商討後,指示法團校董會即時解僱李卓興,免去他一切職務。

  聲明指,對李卓興在新加坡的粗鄙行為引起不安,法團校董會向香港及新加坡各界人士衷心致歉,亦已指示學校持續留意學生及家長的情緒,有需要時給予適當的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