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在家產子拒驗DNA 社署申法庭保護令 「非常父母」涉疏忽照顧被捕

  圖:男嬰「父親」被帶回旅館調查。
  圖:男嬰「父親」被帶回旅館調查。

  一對未婚港人情侶聲稱早前在家產子,但未有向入境處提交DNA檢測證明血緣關係,導致已滿兩個月的幼兒仍未領取出世紙。警方昨日在長沙灣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虐待或忽略」將兩人拘捕。社會福利署已將涉事嬰兒Danny送院接受檢查及評估,並正向法庭申請保護令。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行動是保安局、勞工及福利局連同警隊等多個部門組成專班進行,以嬰兒的福祉為出發點。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會以法、理、情原則盡快妥善處理事件。\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

  警方表示,留意到一對本地男女聲稱早前於家中自行分娩,誕下一名嬰兒,懷疑他們未有向嬰兒提供適切照顧。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經調查後,昨日下午約3時,在長沙灣拘捕一名43歲姓曾的本地男子,以及一名39歲姓關的本地女子,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曾男於傍晚被警方押送,乘坐七人車離開長沙灣警署,帶往荔枝角「饒宗頤文化館─翠雅山房」旅館單位進行調查,在現場逗留約半小時後離去。被捕人正被扣留調查。

  未能提供醫院檢查紀錄

  曾男與關女早前聲稱,幾年前在芬蘭誕下次女Lily後移居瑞典,由於Lily沒有出生證明,瑞典有關部門懷疑她未被父母適當照顧,當時兩歲的Lily被瑞典當局帶走看管。兩人其後回港,聲稱在家中誕下幼子Danny。

  鄧炳強昨日會見傳媒時表示,自稱是嬰兒Danny父親和母親的人,較早前與入境事務處聯絡,宣稱Danny是他們在家親生的孩子。調查期間,當局希望二人提供證據,證明Danny是他們所生孩子,該母親暫未能提供任何產前檢查紀錄或看醫生的紀錄,也未能提供她生產後帶孩子到醫院檢查的紀錄;她拒絕提供DNA作比對,甚至連一張她懷孕期間的照片也未能提供。

  首要考慮兒童健康及安全

  鄧炳強稱二人連嬰兒的身體檢查也不做,明顯是疏忽照顧兒童。當局以嬰兒的福祉為出發點,首先會將嬰兒送到醫院作檢查,然後再進行調查。這次行動是由保安局和勞工及福利局連同警隊、入境處和社署人員組成專班,經調查後找到嬰兒和宣稱是其父親、母親的人。若二人無法證明自己是Danny的父母,當局可能考慮是否需要政府部門如社會福利署根據法例介入處理。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會見傳媒時表示,政府高度關注事件,社署從上周四起,透過不同方法聯絡相關父母和家庭,社工連日在不同時段登門造訪,等候至接近深宵,直至6月1日終於以電郵形式取得聯絡。他稱當局首要考慮兒童健康及安全。

  男嬰已送院檢查及評估

  社署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一直與相關部門緊密聯繫,昨日已將當事兒童護送到醫院接受檢查及評估。

  社署正向法庭申請保護令,以保障其福祉;並與相關人士進行多次專業會議,以兒童的最佳利益和身心健康為首要考慮,為其訂定合適的福利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