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飛飛】閱讀與寫作的獨樂


  鄧飛

  最近,不約而同有好幾位朋友問我,到底我的文章是不是自己寫的?初聽此問,着實有點兒愕然。我的文章不是我自己寫,那是誰寫的?倒不是覺得朋友們這樣問顯得冒犯,而是對我這個愛寫點文字的人來說,實在難以想像,找人代筆是個什麼樣的情境。不是我思我寫,卻打着我的姓名,橫豎都覺得很彆扭,甚至覺得有點兒瘮人,恍如恐怖電影中常見的情節:奪舍。

  細問朋友何出此問,朋友說道,市面上有一些專門替人寫稿的槍手和公關公司,這個我倒是知道的。但我不禁笑道:「還不如我來當別人的替槍吧。」說笑而已,我不需要別人幫忙寫作,但我也無法模仿別人的寫作風格,我只能寫我自己的。之所以習慣下筆寫作,首先是要有所感、有所想,有諸內,才能形諸外。這就形成某種悖論:如果我沒有什麼感受,也沒有什麼想法,當然仍可以委託槍手來代勞,但對這種文章很難產生「擁有感」和「滿足感」;相反,如果自己真的有所感、有所想,而且感受得深刻,思考得透徹,自然下筆有神,如竹筐倒豆,一瀉遍地。

  誠然,文筆表達能力也是決定着能否寫得出文章。這個的確是的,但也有另一種可能,有時候所謂文筆不好、不懂表達之類,更多的是因為沒有很深的感受,或者沒有什麼想法可供表達。語言文字的貧乏,其實是情感或者思想的匱乏而已。不是不知道怎麼表達,而是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表達。所謂練筆,我更喜歡練所感、練所想。怎麼個練法?豐富自己的人生經驗,固然重要,但畢竟個人的生活經歷再怎麼豐富,也是吾生有涯。多閱讀,多通過閱讀來了解別人的情感、想法和經驗,則來得更加重要。與其找槍手來「奪我舍」,不如我閱讀他人而「入其魂」。由此而豐富自己的情感,豐富自己的思想,從而豐富自己的靈魂,比單純的所謂磨練文筆,來得更加有趣。到頭來最後的文筆寫作,只不過是水滿自溢而已。

  季羨林老先生曾言:「每天不寫點什麼,不讀點書,靜夜自思,彷彿是犯了罪。」(摘自《病房客話》)犯罪感倒不至於,但讀得多、感受得多、想得多,自然就很想寫,很想表達。讀是入,寫是出,心清如許,皆由源頭活水。雖然我文筆尚未快到倚馬萬言的程度,但無可否認,我是很享受寫作、閱讀、感受與思考的過程,不是那種「山河判斷在俺筆尖頭」的志得意滿,而是全幅身心沉浸在思考與讀寫的自我世界之中,萬籟俱寂,四下無人,天地惟我,我即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