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堵漏洞 防受限技術跨境轉移

  【大公報訊】國家發改委4月底叫停外資收購Manus後,昨日發布《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第十三條列明,投資者不得出口或轉移國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貨物、技術、服務及相關數據,亦不得透過跨境派遣技術人員、技術指導或人員培訓等方式進行轉移。

  發改委於4月27日公布,依法對外資收購Manus項目作出禁止投資決定。Manus由中國創業者肖弘創立,於2025年3月面世,能在極少人工干預下自主完成複雜任務。去年6月,Manus將總部遷往新加坡,7月大規模裁撤內地團隊,12月宣布將加入美國科技巨頭Meta,繼續透過應用程式及網站提供服務,並保留新加坡營運。

  由於Manus涉嫌透過新加坡「洗澡式出海」逃避監管,商務部今年1月宣布對收購展開評估。4月底的禁止決定,是這場審查的最終結果。盈理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夏必康分析,此次審查不僅釐清個案合規性,更旨在完善監管體系,阻斷核心技術資產流失,確立國家對高價值科創企業跨境流動的管轄與引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