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安申延宏福苑業主大會 官今頒判詞


  【大公報訊】記者陳杰報道:被委任為大埔宏福苑法團管理人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早前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押後召開業主大會及通知業主開會期限。法庭昨早開庭處理(見圖),今日下午頒下判詞。

  大批市民昨日一早到土地審裁處等候入內旁聽。代表合安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出,居民在火災後四散,有383戶完全沒有任何聯絡資料,已嘗試聯絡至少8個場地,但均無法容納預期的1000人,而部分業主在火災離世,遺囑執行人需時取得遺囑認證,業主大會不應倉卒舉行。

  法官林展程關注,土地審裁處是否有司法管轄權處理延期申請。合安一方解釋,業主大會一旦在特殊情況下未能按時進行,法庭應有權在適當情況下作出補救,如果法庭無權延長期限,將產生不合理的情況,並不符合立法原意。而根據《土地審裁處條例》,法庭具有「隱含權力」或「附帶權力」作出延長。

  法官在庭上兩度肯定合安的工作,表示在庭上的質疑並非指合安做得不好,強調宏福苑情況史無前例,明白大家都有難處。法庭今日將頒布書面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