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談巷議】落實增加人均面積重塑香港宜居

  劉韋瑋 資深傳媒人

  長期以來,香港人的居住環境以「狹窄」聞名於世。這種現象背後固然有供求失衡因素,但更多是歷史遺留的政策慣性。回望本港早年,公屋發展的首要目標是「數量」與「速度」,基於成本與緊急安置的考慮,往往犧牲了人均居住面積。隨着時代進步,社會對生活質素的要求已發生根本性轉變。當前,政府與立法會正討論在「北部都會區」提升人均居住面積,這不僅是一項土地政策的調整,更是一場「以民為本」的居住革命。

  過去數十年,香港人的居住條件幾乎與「擠迫」畫上等號。公屋單位的人均標準長期停留在約七、八平方米的低水平。上一屆政府已提出提升居住面積的願景,而今次立法會議員提出具體法案,要求在「北部都會區」將單位平均面積增加10%至20%,正是將口號化為行動的良政。

  根據《香港2030+》報告,政府預算透過大規模土地開發,增加約3,000多公頃土地。這是一個難得的歷史契機。「北部都會區」作為未來發展的重心地,具體條件打破舊有的「蚊型單位」框架。有立法會議員提出,目前公屋兩人戶往往被安置在極小單位,若能將標準提升,讓2人住3至4人單位,4人住5至6人單位,這才叫真正的「住大啲」。

  無可否認,增加人均面積可能引發「建屋量減少」或「輪候時間延長」的疑慮,然而,這不應成為拒絕優化環境的藉口。當局應透過多管齊下的方式,如加強組裝合成建築法(MiC)提升效率,以及開闢更多新發展區來彌補單位數量的潛在差額。政策的重心必須從單純的「追求數字」轉向「追求質量」。

  政府可考慮在「北部都會區」先行先試,將增加20%人均面積訂為法定或指導性指標,並逐步推廣至全港公私營房屋發展。立法會應促成跨黨派共識,支持這項進取且具人文關懷的議案。居住尊嚴是社會穩定與幸福的基石。香港不應再以「土地貧乏」為由,讓市民在窄小的空間裏消耗生命。落實增加人均居住面積,是從源頭解決民生憂難、體現良政善治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