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讀者/說故事的本領\米 哈
有時聽人講一件怪事,最怕不是事情太離奇,而是怕講的人太心急。第一句便說「我遇過鬼」,聽眾多半已經退後半步。相反,如果他先說「那天我只是去取一份文件」,再說天色、門口、走廊、聲音,最後才說出真正可怕的事,我們反而會一路聽下去。怪事要令人相信,很多時不是靠怪,而是靠說故事的本領。
《搜神記》裏的《冥使盜墓》,正是這樣一個把荒誕說得有板有眼的故事。話說,東漢建安四年,武陵郡有個六十歲婦人李娥,病死後埋在城外,已經十四天。鄰居蔡仲聽說她富有,以為棺中有金銀財寶,便偷偷去盜墓。
蔡仲用斧頭劈棺,才劈幾下,棺材裏忽然傳來聲音:「蔡仲,小心別傷了我的頭啊!」這一下,恐怖故事已經成立。若作者在這裏停手,它可以是一則短短的鬼話:貪心人盜墓,竟遇逝者開口。可是,《冥使盜墓》真正精彩之處,在於它沒有停在這裏。
蔡仲逃走,被官吏捉住,而李娥的兒子更接了母親回家。太守聽聞此事,召見李娥,問她死而復生的經過。在此,故事由墳墓轉入公堂。李娥說,她是被冥府判官誤召,獲准放回人間,卻擔心自己已入棺埋葬,不知如何出來。她在陰間遇上表哥劉伯文,劉伯文替她求情,安排另一個被放回人間的李黑同行,又叫李黑去找蔡仲,讓蔡仲挖開墳墓。
到這裏,蔡仲的身份忽然改變了。他本是盜墓賊,依法該死,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他又像是被冥府借用的一隻手。太守因此上表,說蔡仲雖然犯了盜墓罪,卻是鬼神驅使,應該寬恕。最後,皇帝也同意了。
一個好故事,結構不是公式,而是事件的排序。《冥使盜墓》先給讀者一個驚人的盜墓者現場,讓逝者在棺中開口。接着,故事再給一個反轉,令盜墓者成為了開棺人。於是我們明白,故事要動人,不一定要一味誇張。有時,只要把事情一步一步排好,連鬼神也會在文字之間,慢慢顯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