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中亞行可成兩地法律合作重要契機

●湯文龍(右二)與貿發局主席馬時亨(左三)、總裁張淑芬(左二)等出發前於機場合照。 香港律師會供圖
●湯文龍(右二)與貿發局主席馬時亨(左三)、總裁張淑芬(左二)等出發前於機場合照。 香港律師會供圖

  香港律師會過去積極參與中亞相關區域發展,該會會長湯文龍今次亦隨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出訪中亞。他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直言,中亞地區作為「一帶一路」重要樞紐,為香港法律界帶來多層面的發展機遇,涵蓋普通法制度對接、國際仲裁調解、資本市場融資等,此行是深化香港與中亞地區法律合作的重要契機。《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去年新增「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等便利措施,中亞企業可透過在香港設立的公司,利用CEPA優惠高效進入內地市場,同時享有熟悉的普通法保障。

  湯文龍表示,哈薩克斯坦雖整體屬大陸法系,但其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AIFC)建立了一套以英國普通法原則為核心的獨立法律框架,法院法官均是具英國執業資格的大律師,「這為香港法律界提供了天然的對接基礎,因我們對同一套普通法原則和英國法官的審理思維並不陌生。」

  香港律師會早於2022年6月已與AIFC簽署諒解備忘錄,而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的成功經驗也顯示,香港律師在普通法金融特區的運作方面已累積豐富經驗。

  針對烏茲別克斯坦等未有設立類似AIFC的普通法特區的國家,湯文龍認為國際仲裁賦予當事人「意思自治」權利—即使仲裁地為大陸法國家,仍可選用普通法原則及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規則。他指出,塔什干國際仲裁中心(TIAC)仲裁員名冊中已有香港律師,HKIAC與TIAC亦已於2023年推出跨仲裁機構規則,為香港法律界提供直接參與渠道。

  同時,去年在香港成立的國際調解院正研究設立針對中亞市場的專業委員會。湯文龍說:「中亞國家資源豐富,大宗商品交易頻繁,爭議無可避免。調解是最好的方法,大家握手言和。」

  律師會將繼續支持推動調解發展的各項舉措,促進跨境合作,並為構建健全的全球調解生態系統作出貢獻。

  湯文龍指出,中亞擁有豐富能源及礦產資源,大型項目對法律服務需求甚殷,例如哈薩克斯坦礦產資源公司在港上市並同步掛牌;哈薩克斯坦開發銀行在港發行20億元人民幣點心債,「當企業選擇來香港融資,法律服務需求便會隨資金而來。香港的律師便可協助設計架構、進行盡職審查及起草文件而無需在中亞執業。」

  何力治:港可助中亞企上市融資

  另外,香港特區政府「一帶一路」專員何力治近日接受政府新聞網訪問時表示,香港與整個中亞地區的經貿往來近年不斷增加,去年商品貿易總額較2020年上升了27%,充滿合作發展空間,「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可協助它們上市、融資、發債。而在綠色發展方面,每個國家均有其碳中和目標,希望找尋合作夥伴,香港正可提供協助,加速當地達到碳中和的目標。」

  他續說,數字經濟是每個國家的發展重點,多個中亞國家已把人工智能(AI)和數字經濟定為未來發展新引擎,「香港有完善的數字經濟產業圈,包括數據中心、數字產業的初創企業,甚至金融市場、初創市場,均可作出支援。」

  ●香港文匯報記者 盧慧穎 阿斯塔納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