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返原籍國申綠卡」惹爭議 改口稱將酌情處理
香港文匯報訊 美國總統特朗普政府早前公布新規定,指出外國人必須返回原籍國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引起各方批評。據《紐約時報》報道,國土安全部5月29日突然收回早前說法,改稱相關安排將按個案情況處理,而非適用於所有申請者。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此前宣布,暫居美國並有意申請綠卡的外國人,必須回到原籍國提出申請,只有特殊情況才可豁免。新規定適用於任何憑臨時非移民簽證到美國的外國人,包括學生、H-1B和L簽證員工以及旅客。
相關通告一度被視為美國移民政策重大轉變,引發數百萬尋求永久居留者擔憂。據美國移民委員會統計,美國每年平均發出逾100萬張綠卡,過去逾半數申請者是在美國境內遞交申請。
不過一名不願具名的美國官員表示,這項政策只是重申「長期存在的法律與政策」,而這些規定在前總統拜登政府時期未得到嚴格執行。這名官員強調,政策不會阻止符合資格者取得綠卡,對「遵守法律的高素質申請人和技術專業人士不會造成明顯影響」,僅意味着部分不符合酌情批准條件者,最終須到海外通過美國國務院渠道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