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差辦公上訴駁回 陳朗昇即時入獄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陳朗昇於2022年9月在旺角採訪期間拒絕向警員出示身份證,早前被裁定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判監五天。陳朗昇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王詩麗昨日(29日)頒下判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陳朗昇須即時入獄服刑。

  法官指出,條文寫明「截停該人以要求他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語意清晰,絕對賦權警員查閱身份證。法官又指,涉案女警基於陳朗昇的行為及裝束產生懷疑,上前截查合理;陳朗昇其後一直手持卡套揮動、重複反問警員,故意拖延及拒絕交出身份證,歷時逾兩分鐘,其行為增加女警執行職務的困難,足以證明他故意阻撓。刑期方面,法官指陳朗昇言行粗魯,帶有挑釁性,且案件在公眾地方發生,可能激化現場氣氛,增加發生衝突的風險,原審裁判官判處監禁五天並無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