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永信事件回顧


  2025年7月27日

  ●有關「釋永信意圖潛逃被有關部門攔截」通報引發輿情,開封市公安局發布闢謠聲明指所謂通報虛假。當日晚,少林寺管理處發布通報,證實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佔寺院資產)、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並育有私生子),正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

  2025年7月28日

  ●中國佛教協會發布公告,同意註銷釋永信的戒牒,將其徹底清除出僧籍,並撤銷其佛教協會相關職務。

  2025年7月30日

  ●釋永信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信息從中國佛教協會官網「領導機構」欄目撤下。

  2025年11月16日

  ●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釋永信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026年3月20日

  ●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正式對釋永信提起公訴,在原有三項罪名基礎上,新增「行賄罪」,共計四項罪名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6年5月25日

  ●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釋永信當庭認罪悔罪,對檢察機關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實沒有異議。

  2026年5月29日

  ●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釋永信(俗名劉應成)犯職務侵佔、挪用資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行賄四項罪名,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五十萬元。

  資料來源:少林寺管理處、中國佛教協會、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等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趙一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