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遊艇入出灣區內地九市實行「免擔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方俊明 廣州報道)中國政府網29日對外公布國務院關於同意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覆 。國務院同意自即日起在大灣區內地九市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經大灣區內地九市指定口岸暫時入出內地且僅限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自由行的港澳遊艇,實行免擔保和臨時船舶國籍登記政策。
據了解,粵港澳三地一直致力推動遊艇互訪。香港特區政府海事處、廣東海事局和澳門海事及水務局三方早已成立粵港澳遊艇自由行工作小組,商討「港艇北上」和「北艇南下」的便利措施。該工作小組在去年4月舉行首次會議後,香港特區政府海事處及廣東海事局多次召開會議,積極磋商及草擬「港艇北上」的工作安排,包括船隻安排要求、申請人及船長資格、系統安排等。
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覆,即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具體包括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經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指定口岸暫時入出內地且僅限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自由行的港澳遊艇,實行免擔保和臨時船舶國籍登記政策。廣東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等有關部門要根據上述調整,按職責分工推進落實相關政策,及時對本省、本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作相應調整。
同時,廣東省人民政府要會同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等有關部門,根據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口岸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口岸類型、功能、通行能力以及監管條件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相關港澳遊艇進出境口岸;要會同有關方面落實相關港澳遊艇源頭管理和屬地管控責任,建立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加強協同監管、聯合執法,在確保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穩妥推進實施。有關情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此外,國務院將根據有關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實施情況,適時對本批覆的內容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