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認同評核方向 惟憂硬指標迫「交人頭」

●卜國明認為,評級標準原則上不應設定人數比例的硬指標,因為若團隊中每個人都表現良好,沒有理由強制要壓低其評級。資料圖片
●卜國明認為,評級標準原則上不應設定人數比例的硬指標,因為若團隊中每個人都表現良好,沒有理由強制要壓低其評級。資料圖片

●林偉江認為,部分前線公務員的工作表現較難量化,很難在當中評出表現較差的人員,故希望局方進一步說明比例準則的訂立依據。資料圖片
●林偉江認為,部分前線公務員的工作表現較難量化,很難在當中評出表現較差的人員,故希望局方進一步說明比例準則的訂立依據。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弦)特區政府10月1日起推行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多名立法會議員認為有關優化措施正確,能夠做到獎罰分明。對於獲評為第四至六級將不獲發增薪點的公務員佔5%至10%,他們認為不必設定硬性的百分比指標,以免部門被迫「交人頭」,而評核方面可以訂立一個大致的指引作為參考。

  可訂立大致指引作為參考

  立法會工程界議員卜國明對香港文匯報表示,政府提出只有表現滿意才獲增薪,方向公平及正確,但認為評級標準應該以客觀、實情的報告為基礎,原則上不應設定人數比例的硬指標,因為若團隊中每個人都表現良好,沒有理由強制要壓低其評級,明明表現值得相應薪酬,卻硬要被評為第四至六級,被迫要「交人頭」。

  他表示,回看政府部門以往做法,評級低的公務員不多,整體評核偏寬鬆,個人認為可訂立一個大致的指引作為參考。不過,他補充,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稱初步建議10%為參考,並有5個百分點的彈性,部門主管可以彈性處理,這是一個好開始。

  立法會勞工界議員林偉江亦認為評核制度整體方向正確,做到更完善的獎罰分明。

  前線難量化 盼釋比例依據

  不過,他認為在落實及貫徹執行時,仍有需要持續研究與思考的地方。他舉例部分規模較小的政府部門,可能只有數十人甚至不足十人,若按指定比例要求,強制劃出一定人員比例不獲發增薪點,但部分前線公務員的工作表現較難量化,如負責牌照申領、文件處理的人員,若團隊成員都準時完成工作、出勤良好,表現相若,則很難在當中評出表現較差的人員,故希望局方進一步說明比例準則的訂立依據,例如為何是10%或5%,而非其他百分比。

  問及對於已達頂薪點的公務員,優化計劃是否未能發揮作用時,卜國明認為這類員工有一定年資,部門應盡量為他們提供更多培訓、鼓勵與表現機會,從而獲得晉升,就能重新調整薪點。

  林偉江則指若評級欠佳,局方會要求制定改善措施,若仍沒有進步,會啟動後續跟進機制,局方文件曾提及有不當行為者由紀律處分機制處理,工作表現欠佳者則由工作表現管理機制處理,有關人員除薪酬受影響外,情況嚴重可能會被考慮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