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年內設國際商事法庭 鞏固爭議解決樞紐地位 裁決獲內地及普通法地區承認 法律界:可吸引跨國企業
香港特區司法機構昨日宣布,計劃於一年內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作為高等法院轄下的專責分庭,審理複雜、涉案金額巨大的國際和跨境商業糾紛,國際商事法庭將由具備豐富商事法經驗的本地法官審理案件,亦可根據現行法律框架,邀請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傑出資深法官或法律執業者以專案方式審理案件,在適當情況下邀請裁判委員及專家協助法官處理不同的專門範疇。法律界人士指出,香港是中國境內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又獲國家支持,這優勢令香港國際商事法庭的裁決同時獲其他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及內地承認及執行,避免「輸打贏要」或「唔認數」的情況,相信這一確定性有助吸引跨國巨企透過香港解決爭議,進一步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爭議解決樞紐的地位,以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香港文匯報記者 費小燁、黃子龍
可邀海外法官專案審理
司法機構表示,隨着國際和跨境商業活動蓬勃發展,近年各方對設立專責法庭以處理複雜的法律及事實問題需求與日俱增,解決該類糾紛需要專門的司法知識及度身訂造的法庭程序,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既滿足需求,並同時維護以普通法為本的香港法律制度的核心價值與保障。
機制更靈活 科技提高司法效率
司法機構表示,作為高等法院轄下的法庭,《高等法院條例》及《高等法院規則》已為設立香港國際商事法庭提供所需的法律框架。司法機構將發布專用的實務指示,訂明香港國際商事法庭的司法管轄範圍內的案件類別以及詳細的法庭程序,內容包括簡化訴訟程序的措施、提供更靈活的上訴處理機制,以及如何確保案件和上訴得到及時處理等。
高等法院大樓其中一層將指定供香港國際商事法庭使用。為符合國際慣例,並反映案件的國際性及跨司法管轄區的特點,香港國際商事法庭將在處理案件時廣泛運用科技,包括遙距聆訊、電子存檔等,以期提高司法效率。
涵蓋貿易投資科技協作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陳曉峰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解釋,國際商事法庭將專門處理跨境商事爭議,並以普通法為基礎,面向國際商業主體提供專業、高效的爭議解決服務,但不涉及刑事和家庭案件。他指其應用場景廣泛,涵蓋跨境貿易、投資、科技協作、商業合作等商事糾紛,只要涉事雙方選擇透過香港國際商事法庭處理即可,但不處理國與國之間的主權爭議,因國家享有主權豁免。
他指出,香港法院現時已處理大量跨境商事案件(見表),設立專責法庭目的是進一步專業化相關服務。至於裁決的認受性方面,國際商事法庭的裁決屬香港法院判決,在普通法體系下具有禮讓原則,使英國及新加坡等全球多個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在不違反當地公共政策的前提下,將必須承認及執行香港判決,所以不會出現「輸打贏要」或「唔認數」的情況。
國際商事法庭並非香港所獨有,新加坡、英國等普通法地區均設有同類機制,但香港的最大優勢是,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既實行普通法,又獲國家支持,判決在其他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及內地都獲承認。
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發言人周浩鼎表示,設立國際商事法庭不單能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國際爭議解決樞紐的地位,更能全面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對香港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建設的要求。鑒於涉案金額巨大的複雜國際和跨境商業糾紛案件,往往涉及高昂的訴訟成本及對當事人權益的深遠影響,他期望司法機構能透過實務指示,設定可處理的案件類型分項、進入門檻及上訴機制等,以助業界與潛在當事人及早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