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十五五」規劃 與港緊密合作


  區域協同創新

  充分發揮深圳─香港─廣州創新集群優勢,加強與港澳科技創新資源協同配合;推動與港澳科研數據安全有序跨境流動和開發利用;聯合港澳積極承擔或牽頭發起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知識產權保護

  聯動港澳推動完善跨境知識產權侵權執法協作機制,增強創新主體海外知識產權布局和糾紛應對能力。

  重大合作平台

  高質量推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建設,打造深港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先導區、國際先進科技創新規則試驗區、粵港澳大灣區中試轉化集聚區。

  設施互聯互通

  積極對接香港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推進共建新型基礎設施;探索開展深港澳跨境無人機飛行業務,加密深港澳跨境直升機航線,打造深港澳跨境客貨運空中通道。

  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深入實施「灣區通」工程,打通各類要素跨境流動體制機制障礙;加快粵港澳大灣區市場一體化建設,聯合港澳制定科技、人才、物流、金融、建設、醫療等領域「灣區標準」。 大公報記者毛麗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