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試行「賣舊買新」 涵蓋300萬以內二手樓

  圖:廣州「賣舊買新」試點工作是激活市場的交易模式創新。\大公報記者敖敏輝攝
  圖:廣州「賣舊買新」試點工作是激活市場的交易模式創新。\大公報記者敖敏輝攝

  【大公報訊】記者敖敏輝廣州報道:廣州市政府昨日召開《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八條)系列配套文件和新聞發布會。會上宣布以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願參與為原則啟動支持居民「賣舊買新」試點工作。由國有企業出資收購3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內且建築面積7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住宅。「商轉公」可貸額度由原來的70%提高至80%,並放寬住房套數限制和適用群體。分析相信,隨着「穗八條」系列配套文件逐步落地實施,市場信心有望恢復。

  舊房優先用於保障性住房

  廣州安居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錢喆介紹,本次試點收購對象為位於廣州環城高速以內的二手住宅(基本上位於中心城區),樓齡不限。收購價以市場成交價為參考,採用「兩次評估+協商確認」機制,通過第三方專業機構初次詢價評估及覆核評估,與居民協商確定收購價格,確保公正合理。收購後的舊房將優先用於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重點服務新市民、年輕人群體住房需求。

  是次居民「賣舊買新」支持「先賣後買」及「先買後賣」,賣房資金將由銀行專用賬戶託管以用於購新房。居民個人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貸款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按發放貸款總額的1%給予補貼;貸款總額達到或超過300萬元,按每套新建商品住宅3萬元的最高限額給予補貼。補貼每季度發放一次,自今年6月至2027年12月共發放7批次,補貼資金用完即止。

  此外,是次可較大幅度降低貸款成本的購房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政策(下稱「商轉公」)備受關注。在住房套數方面,由「本市唯一住房」放寬至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也可申請。拓寬商轉公的適用群體,申請人由廣州市繳存人擴展至粵港澳大灣區或廣州都市圈的繳存人。對於港澳居民來說,在大灣區內地9市及清遠繳存公積金,同樣可將在廣州購房的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降低按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