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互通互認 大灣區等先試先行

  圖:5月24日,學生在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第一小學排練戲曲。\中新社
  圖:5月24日,學生在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第一小學排練戲曲。\中新社

  【大公報訊】記者任芳頡北京報道:近日對外發布的《關於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明確,推廣居住證互通互認、常住年限或常住積分轉換等經驗,保障流動人口連續享有基本公共服務,探索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或以省、城市群、都市圈為單位先行先試,逐步擴大實施範圍。

  「這就是說,當常住地發生變化時,在前一個城市的居住年限可以在當前所在城市以一定的方式累計或折算,從而繼續享有公共服務。這些政策將逐步推廣,不斷擴大實施範圍。」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鄭備26日在國新辦吹風會上說。

  推動城市群合作辦學辦醫

  以區域協作為紐帶,促進公共服務資源普惠共享。鄭備介紹,意見明確,推動城市群、都市圈跨行政區合作辦學辦醫,由中心城市的優質中小學、高水平醫院與周邊市縣合作建設學校共同體、醫療聯合體,促進基礎教育和醫療資源均衡配置,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的標準銜接、資源共享水平,讓群眾更加公平地享有公共服務。

  以數據信息共享為基礎,促進公共服務事項高效辦理。意見提出,推進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省內通辦、跨省通辦,推動數據跨區域共享,實現異地事項一站式網上辦理。同時,以設施布局優化為支撐,促進公共服務供給便利可及。鄭備介紹,完善公共服務設施空間布局,加強人口流入城市和縣城的公共服務能力,這將有利於補齊教育、醫療衞生、「一老一小」、扶殘助殘等方面的服務短板,讓流動人口隨遷家庭安心地留在城市,全面融入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