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十五五」規劃涉粵港合作部分內容
(一)科創合作
增強高端創新要素集聚:
●進一步優化以廣深港和廣珠澳科技創新走廊為「兩廊」、以深港河套和粵澳橫琴為「兩點」的空間布局。
構建雙向科創合作體系:
●推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戰略科技力量共建共管共享,優化建設粵港澳聯合實驗室,探索建立銜接港澳接軌國際的科研體制,健全科研資金跨境撥付、科研數據跨境流動機制。
(二)互聯互通
硬聯通:
●軌道交通深化大灣區軌道交通「四網融合」,謀劃推進港深西部鐵路等項目。
●完善「組合港」「一港通」模式,深化與港澳港口合作。
軟聯通:
●人員流動:優化「港車北上」「澳車北上」,穩妥推進「粵車南下」,完善人員往來便利簽註政策。
●職業資格互認:推進職稱與職業資格互認,便利港澳重點領域專業人士跨境執業。
●跨境數據管理:完善數據跨境管理機制,推動三地數據安全高效流動。
●司法合作:加強粵港澳立法、執法、司法全流程協作,完善涉港澳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打造商事解紛、企業重整優選地。
(三)用好合作平台
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
●聯動香港構建現代服務業體系,實施「全球服務商計劃」,提升深港國際金融城、法務區、國際人才港能級,打造高標準現代服務業集聚區。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
●協同香港推進「一河兩岸、一區兩園」開發,完成皇崗口岸重建、福田保稅區一號通道改造、河套跨河橋建設,實施更便利的人員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
對接香港北部都會區:
●協同開展園區開發、產業導入、項目布局、設施建設、人才引進、生態環保等全方位合作。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盧靜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