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窗集】法律合規功能要前移

  羅文華 銀行專業會士 、公司董事 、香港銀行學會考試評審

  筆者在今年3月27日出席香港大學的「一點鐘講堂」,聆聽丁克儉律師主講「未來金融業合規發展的展望」,甚有收穫。

  丁律師首先向學員提問:法律及合規部(L&C)僅作為「第二道防線」,並不足夠,而身為「守門員」,是否同時需要參與「得分」?他不待學員回應便指出,金融環境變化急速,L&C宜主動介入業務流程。面對新產品、合作、監管及數據流的持續變動,各業務部門期望L&C能在設計與開發初期嵌入法律與監管要求。再者,L&C的角色日益被視為推動增長、速度與信任的貢獻者,而不僅僅是「避免罰款與檢討」。持份者更期望L&C團隊提供有洞察力的意見以支持商業優先事項,提升競爭力,並改善營運效率。管理層對L&C有雙重期望:既要保障公司,也要創造商業價值。

  丁律師闡述,現代 L&C專業人員「一身多帽」,包括:(1)策略顧問:以商業可行方式解讀法規;(2) 成本管理者:避免將來的罰款及訴訟成本;(3)科技倡議者: 理解數碼轉型、AI 、數據管治與自動化;(4)人才培育者: 透過培訓、能力建設與領導力、打造良好管治文化。總括一句,L&C不僅對風險管理不可或缺,亦對策略執行至為重要。他又進一步說明,L&C宜在早期參與新產品、系統與項目,確保自設計階段已嵌入監管要求,及早識別法律風險,以前瞻解決方案與周全的控制取代事後補救。

  筆者認為,這種將風險管理向業務第一線前移做法,可避免費時失事,而且更具成本效益。要做到這點,有兩個決定因素,一是管理層支持,安排L&C專業人員加入新產品、系統與項目的開發團隊,賦予他們發言權;二是 L&C人員要自我增值,不斷學習產品和系統嶄新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