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規管夾公仔機 麥美娟:須展示防沉迷警告標語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芷珊)政府計劃修訂《賭博條例》,針對夾公仔機及彈珠機店引入全新的發牌制度,要求該類場所須領牌經營,同時加強對網吧的規管。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建議將「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與「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脫鈎,以堵塞現行法律漏洞,釐清業界責任。她並指出,政府會將網吧由自願登記提升至強制性規管,並嚴厲打擊有網吧變相經營非法賓館的行為。

  麥美娟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解釋,修例源於2022年的案例,當時法庭裁定夾公仔機不屬於「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規管範圍,導致大量夾公仔機無法取得該牌照,連帶未能申請「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最終在無牌且不受規管的「真空期」下經營。目前市面上有超過2,000間夾公仔機店及200多間彈珠機店,均未領有牌照或未被要求領牌,故期望透過修例讓經營者有清晰規章可循,並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而修例不影響這類店舖經營,只會令行業更規範化。

  場主須統一申牌承擔全責

  針對常見的「場主租舖再分租予多名台主」的經營模式,她指修例後責任明確化,場主須為所有機器統一申請牌照並承擔全部責任。持牌人須在場所或機器上張貼牌照資料、持牌人聯絡方法等資訊,同時須展示防止沉迷的警告標語,局方會增加牌照處人手加強突擊巡查。

  麥美娟指出,市面多間彈珠機店中僅三間持牌,不少彈珠機店以彈珠作獎品吸引玩家「續賭」,違反法例防範成癮的原則,局方日後會要求經營具有博彩成分或可能令人成癮的遊戲公司須申領牌照,經營者須在場所張貼持牌人資料並提醒玩家不應沉迷。

  對業界和消費者就「每局最多5元、獎品價值上限300元」的規定有不同意見,她表示局方持開放態度,會諮詢持份者意見以作出平衡的決定,而牌照處首要考慮是場所安全和防止成癮,致力在保障消費者與維持良好營商環境之間取得平衡。至於自2000年以來從未調整的3,200元牌照費,未來將按收回成本原則及最終發牌條件作出調整。

  被問及會否降低獎品價值300元的上限,減少「以小博大」風氣,麥美娟認為,下調上限或令遊戲失去吸引力,部分業界亦可能面對經營困難,故暫不打算作出改動。至於會否效法內地強制列明遊戲的中獎幾率,或限制爪夾力度和設立保夾機制,她指具體細節會再聽取業界意見。

  規管網吧 嚴打非法賓館用途

  在網吧規管方面,麥美娟表示,全港約有40間網吧,在自願登記制度下僅十多間登記,她對業界不抗拒強制規管感欣慰,認為能建立公平競爭環境。對有指旅客在網吧包廂留宿,她強調任何處所若出租少於28天,均須申領賓館牌照,確保走火通道及床褥阻燃等消防標準達標,針對網吧或其他處所被利用非法經營賓館,政府會強硬執法,牌照處已根據情報加大巡查力度,收集證據並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