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生回流發展❹/精通兩地法律人才 回港發展機遇多

  圖:大律師嚴康焯建議在內地修讀法律的港生要放低心態,保持互相學習的初心。
  圖:大律師嚴康焯建議在內地修讀法律的港生要放低心態,保持互相學習的初心。

  隨着內地與香港兩地融合發展,愈來愈多優秀學生北上升學,這些學生畢業後回港的出路成為關注焦點。有在內地攻讀法律、牙醫等專業的港生表示,受體系差異、執業資格限制、人才培養及銜接等因素影響,面臨難以對接的問題。有在內地升學的港青建議特區政府多提供香港實習機會,深入了解香港的法律及醫療體系的運作,為未來回港發展規劃方向、夯實基礎。

  有執業大律師指出,香港要發展和鞏固國際法律樞紐和仲裁中心的地位,需要更多精通兩地法律體系和其他專業的人才。希望本地有更多的院校增設兩地合辦的雙法律學位課程,和提供專門的增潤課程,加速人才融合發展,做好相關對接。\大公報記者 盛德文

  行政長官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強調強化香港國際法律樞紐,特別推廣仲裁服務,並研究修訂《仲裁條例》以接軌國際。國際調解院總部自去年落戶香港,簽署國已擴至41個、締約國增至13個,並於本月初成功處理一宗牽涉中國和新加坡的海事爭議,充分反映國際社會對香港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的高度認可。

  發展國際調解中心前景無限

  執業大律師嚴康焯指出,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擁有得天獨厚的發展優勢。兼具香港和內地背景與法律知識的香港學生,是未來兩地法律融合的重要人才資源。

  香港除了擁有國際航空樞紐及多種國際通用語言人才。另一大優勢是有不少熟悉大陸法和普通法的人才。即使如熟悉德國、英屬地區法律的律師,在香港也很容易找到。

  嚴康焯表示,隨着香港和內地的融合發展,精通兩地法律的人才亦越來越多,但仍遠遠不夠。香港和內地的法制體系不同,香港行普通法,內地實行民典法,但不管是從國家層面、香港層面,還是從業者的實務層面而言,如果香港和內地的法律從業者能更了解彼此的法制體系,對雙方肯定都有莫大的裨益。因為可以各取所長、各補所短,對發展必然更有利。世界的發展潮流是民典法和普通法慢慢走向融合,「兩大法系的融合是大趨勢,此點在國際仲裁領域體現得最為明顯。」

  對於加快兩地法律人才融合,嚴康焯指出,香港的定位是國際法律樞紐,發展成為國際仲裁及調解中心。香港一直努力推動法系融合。在國際仲裁中,爭議雙方未必都是普通法體系的,例如普通法體系的商業機構和民典法體系的商業機構產生糾紛時,仲裁員及相關參與者,就必須要同時掌握兩大法系的知識。

  目前,在法律教育層面,香港大學和北京大學有各兩年半的法律雙學位課程,讀完的學生能同時熟悉香港普通法和內地民典法,兩所院校都是亞洲頂尖、世界知名的學府,收生要求極高,每年的畢業生數量不多,就十多到20個學生。

  籲港校主動開展兩地合作

  為了更好對接兩地不同法律體系,嚴康焯提議,香港的院校和法律界可以更積極些。例如和內地同等級的院校開展更多類似的合作項目。雖然兩地院校合作需要大量籌備工作,但發展方向肯定是好的。未來培養的法律人才,既精通普通法又熟悉民典法,這對鞏固和發展香港的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非常重要,亦讓香港法律人才的發展和視野變得更廣闊。

  此外,香港學生在內地讀完法律課程,考獲內地律師資格後,若想回港發展,要麼重讀香港普通法的課程並參加所有考試,要麼通過考取海外律師資格考試,但這兩條路都有卡點:一是專業英語要求存在差異,二是考生對普通法的了解往往比較吃力。他建議香港的法律院校為這些考生設計並提供專門的增潤課程,「這對兩大法系的融合、與國際法律潮流接軌都大有裨益。」這類課程需要有針對性,貼合銜接考試的需求,甚至配合律師會的銜接課程來設定。例如對每個法律考試中專業的英文法律用語,以及專屬用語模式,都能提供相應的學習,並教導民典法與普通法的不同核心思路等。

  「即使是普通法,在香港做刑事案的律師轉做民事案,或是做民事案的轉做刑事案,兩者的思維方式都不一樣。」因此,如果有精通兩地法律的專業人士,為學生提供學習和考試中需注意的要點,能讓考生少走很多冤枉路,這類課程會很有市場需求。若相關對接課程再配合司法機關、律政司的相關工作,將更有利香港打造成為國際法律樞紐,發揮超級聯繫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