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內地打擊非法跨境券商 沒收違法所得
中國證監會等八部門日前聯合印發《綜合整治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實施方案》。《方案》明確指出,經過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締境外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非法跨境經營活動,實現「堅決取締非法、穩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標。
有專家對《大公報》表示,這標誌着內地對非法跨境證券經營活動的整治進入全鏈條治理、徹底清理的新階段,2年緩衝過渡期的設置兼顧監管整治力度與市場溫度,通過穩妥清理存量,確保投資者合法權益在整治過程中得到保護。\大公報記者 李暢北京報道
中國證監會同日宣布,老虎證券、富途控股、長橋證券的非法跨境展業行為,違反了中國證券基金期貨法律法規,破壞市場秩序,必須堅決予以打擊。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擬決定沒收老虎、富途、長橋境內外相關主體全部違法所得,並依法嚴厲處罰。下一步,中國證監會將繼續堅決落實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要求,嚴厲打擊境外機構在境內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違法行為,全力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和穩定。
整治期後須關網關服務器
關於《方案》的出台背景,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一些境外機構未經批准,利用境內關聯或合作主體在境內招攬客戶,並通過網站、應用程序向境內投資者提供境外股票等開戶、交易服務,嚴重擾亂內地金融市場秩序,危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建立健全防範和打擊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活動長效機制,強化源頭治理、標本兼治,切實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投資者合法權益,中國證監會等八部門在總結前期整治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方案》。
《方案》明確,設置2年集中整治期清理非法存量業務,集中整治期內,禁止境外機構為存量投資者在境內非法提供買入交易、轉入資金等服務,只允許單向賣出交易並轉出資金。集中整治期滿後,境外機構要全面關停境內網站、交易軟件及配套服務器,禁止為存量投資者在境內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務。
投資者財產不受整治影響
關於《方案》如何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上述負責人表示,本次整治工作的主要出發點是通過嚴打非法經營活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投資者的財產安全不受整治影響。《方案》明確了諸多保障存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措施。例如設置2年集中整治期分階段停止境外機構相關境內服務。要求境外機構做好與在境內受整治措施影響的投資者的溝通聯繫及其賬戶處置安排,保障客戶財產安全等。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員丁壯表示,本次整治最值得關注的是關於穩妥清理存量的制度設計。方案設置2年集中整治期,期內存量投資者可正常登錄賬戶,但只能進行單向賣出交易和轉出資金,嚴禁買入或轉入資金。這一「只賣不買」的安排為投資者提供了充足時間有序處置資產,有效避免了「一刀切」可能引發的市場波動和投資者損失。需要強調的是,兩年過渡期並非無限期政策,期滿後相關境內服務將全面停止,投資者必須在限期內自主完成持倉處置,確保資產安全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