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元豪宅印花稅增至6.5% 2·26或之後簽立文書適用
【大公報訊】記者趙一峰報道:立法會昨日通過《2026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將代價款額或價值超過1億元(以較高者為準)的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稅率,由4.25%提高至6.5%,適用於今年2月26日或之後簽立的文書。
與修訂前的住宅物業交易印花稅稅率階梯一致,條例草案同樣為新設立的稅階提供特別寬減,以緩和當住宅物業的代價款額或價值從一個稅階增加至高一個稅階時印花稅稅款增加的幅度。計及特別寬減後,代價款額或價值超逾1億元但不超逾109574470元的住宅物業,須繳付的印花稅為425萬元加上代價款額或價值中超出1億元的款額的30%,即印花稅稅率將漸進式由4.25%遞增至6.5%。
上述獲通過法例將於5月29日刊憲。就今年2月26日至5月28日簽立文書的適用交易,稅務局會向有關律師發信,要求有關交易的買家或賣家在6月29日或之前繳付新舊印花稅的差額。如未在期限內繳付差額,稅務局會向他們徵收最高可達差額10倍的逾期加蓋印花罰款,並可透過民事訴訟追討欠繳的印花稅。
許正宇:受影響交易量僅0.3%
是次修訂落實了財政預算案提出的措施,特區政府表示歡迎。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措施秉持「能者多付」原則,預計每年為特區政府增加約10億元收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立法會回應議員關注時表示,今次受影響的住宅物業交易只佔交易總數約0.3%,數量相當有限。由於特區政府招才引資和吸納家族辦公室工作的基礎不止是稅項,還有香港其他各方面的綜合優勢,因此並不擔心對相關工作的影響。
另外,有議員關注,發展商在收購舊樓作重建時,若被收購的單位被視為一系列交易而導致須繳付較高稅率,或會導致發展商因稅務負擔加重而削弱重建意欲。許正宇表示,局方已聯同發展局與業界及議員展開溝通,共同探討日後如何鼓勵及推動重建項目,在這方面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