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因應大國博弈 強化戰略礦產全鏈條管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孫曉蕾對香港文匯報指出,作為2025年7月起實施的新《礦產資源法》的核心配套法規,《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從礦業權、勘查開採、生態修復、安全儲備、監管責任等維度對其進行了全面細化,核心是建立「有序開發與高效利用+戰略儲備+生態約束」的礦產資源管理體系,特別是對事關國家安全的戰略性礦產資源從探、採、供、儲、銷等環節強化全鏈條管理以及違法開採從重處罰機制,標誌着中國對礦產資源安全的制度性保護進入新階段。

  孫曉蕾長期從事戰略性礦產資源安全、大國資源風險管理等領域研究。她表示,資源安全事關國家安全,特別是稀土、鋰等戰略性關鍵礦產有廣闊的應用前景,且在國防軍工、能源轉型、國家資源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戰略價值,隨着新一輪科技革命朝着數字化、綠色化、融合化方向轉型發展,以及大國博弈的加劇,日益成為大國競爭的焦點。

  她指出,新修訂的《礦產資源法》從法律上構建了全面系統的礦產資源安全保障體系,在礦業權、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管理、礦區生態修復、礦產資源儲備和應急等方面作出了許多創新性規定,為保障國家礦產資源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則是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法律規定的相關制度措施,核心是資源安全置頂、戰略礦產強管控、完善礦產資源儲備和應急制度、礦業權上收、生態終身追責等,進一步推動礦產資源安全保護法治化、規範化。

  此外,《條例》指出,國家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積極促進礦產資源領域國際投資、貿易、技術等合作,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孫曉蕾認為,開展海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此舉有助於形成多元化礦產資源供應網絡,縮小西方國家對中國關鍵礦產出口和技術合作的限制,以對沖地緣博弈給中國帶來的資源供應挑戰。

  ●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