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毆案何伯認罪 官指勢必判監

  被捕曾稱何太要改嫁走佬 有意傷人還押6月3日判刑

  因家事糾紛和忘年戀成為城中熱議人物的何伯(何煊)和何太(葉秀定),去年5月在屯門菁田邨涉嫌互相襲擊,齊被控有意傷人罪。早前因病留院缺席聆訊的何伯,昨在區域法院認罪,控方透露何伯願做控方證人,頂證拒絕認罪將於明年2月受審的何太。法官陳廣池指何伯在保釋期間犯案,屬加刑因素,判監無可避免,將判刑押後至下月3日以待索取心理報告,期間何伯須還押。

  案情顯示,何太當日欲離家回鄉,在升降機大堂遭何伯試圖以摺刀從後襲擊,兩人糾纏,何伯又試圖用手戳何太眼睛及鼻孔,何太亦曾咬住何伯手指,鄰居開門查看曾見何太跪在何伯身上。何伯被捕後稱「因為佢要離婚改嫁走佬,所以我激氣就攞刀插佢」。

  被告何煊承認有意圖傷人罪,指他於去年5月30日在菁田邨菁信樓25樓電梯大堂,意圖令葉秀定受傷害。何太葉秀定(45歲、家庭主婦)亦被控一項意圖傷人罪,案件明年2月1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願當控方證人 另案頂證何太

  控方表示,被告何伯現時79歲,學歷只有小學程度,2010年起退休,2024年再婚,他有一項刑事定罪紀錄,該案於本案案發前數天發生;又指何伯願當控方證人出庭作供,頂證何太一項意圖傷人罪。翻查資料,何伯早前承認去年5月25日在屯門兆康站向一名婦人噴殺蟲水,被判囚2個月,緩刑24個月。

  沒有律師代表的何伯親自求情稱:「希望法官大人從輕發落」,並向法庭呈上由自己、牧師和朋友寫的求情信。陳官稱,法庭會因應被告認罪,給予三分之一刑期扣減,並可能會因應他指證何太而「畀少少(判刑)折扣」,但他在保釋期間犯案,屬加刑因素,就控罪而言監禁無可避免。

  案情指,被告何伯與何太前年3月11日結婚,兩人關係其後變差,何太多次在社交媒體直播表示想與何伯離婚,惟兩人繼續跟何太的19歲兒子同住菁田邨單位。兩人案發後被送院治理,經檢驗何伯左手兩手指骨折,何太後枕則有兩處2厘米裂傷及左手有一處1厘米裂傷,接受治療後同日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