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修三例禁地盤吸煙 分判商可罰40萬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自去年大埔發生嚴重火災後,工人在建築地盤吸煙帶來的隱患引起社會關注,各界強烈共識要求建築地盤全面禁煙,以減低火警風險及提升安全。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三項法例修訂,將對建築工程總承建商、分判商及任何人施加明確法律責任,嚴格規定在所有建築地盤內禁止吸煙,以減低火警風險,保障工人及公眾安全。
政府將於後日(22日)在憲報刊登《2026年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修訂附表2)令》(《修訂令》),以及《2026年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指明主管當局及公職人員)(修訂)公告》(《修訂公告》),在《修訂令》指定建築地盤為禁止吸煙區,並在《修訂公告》指明勞工處職安主任可依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第600章)執行所有涉及在建築地盤吸煙罪行的執法工作。任何人在建築地盤吸煙即屬違法,職安主任可依法向違例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3,000元。
《修訂令》適用於所有類型建築地盤,包括大廈維修工程地盤,住客正佔用的住宅及私人宿舍作居住用途的範圍則不包括在內。
同時,《2026年建築地盤(安全)(修訂)規例》(《地盤修例》)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確保在建築地盤內無人吸用或攜帶燃着的指明吸煙產品,或使用無遮蓋燈火點燃指明吸煙產品,否則會觸犯《地盤修例》規定,最高可處罰款40萬元。
政府期望立法會盡快通過
《修訂令》及《修訂公告》將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地盤修例》將進行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期望立法會支持並盡快通過三項法例修訂,讓政府盡早在所有建築地盤內實施禁止吸煙。
勞工處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在建築地盤禁煙可減低火警風險,從而減少潛在的人命損失、財產損壞及工程延誤有關的經濟成本。實施建築地盤禁煙亦將減少火警及呼吸系統疾病有關的建築工人工傷及死亡個案,為工人的健康帶來正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