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參與理大暴動 4「黑暴男」還押候懲

●圖為2019年大批「暴徒」包圍理大校園大肆破壞後,警方及消防進入理大校園檢獲大量汽油彈。資料圖片
●圖為2019年大批「暴徒」包圍理大校園大肆破壞後,警方及消防進入理大校園檢獲大量汽油彈。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11月中,一批黑衣暴徒非法佔據紅磡香港理工大學校園,並被警方包圍在校園內。警方其後拘捕一批涉案人,其中5名「踢保」男子於2024年6月底再被警方拘捕及起訴暴動罪。當中4人包括一名前中學教師和一名學生,昨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案情指他們在理大內堵路或從實驗室拿走容器等,一人的指紋更在汽油彈上被發現。辯方求情指,被告生活在這6年間有重大變化,一人更曾被騙到緬甸園區遭受虐待。法官李俊文決定押後案件至6月8日判刑,其間各被告須還押。

  5名被告依次為張頌堯(23歲,學生)、張展銘(28歲,無業)、陳俊僖(21歲,地盤工人)、陳沅銘(31歲,前中學教師)及黎駿杰(24歲,學生)。上述為各被告於2024年被捕時年齡,被告黎駿杰則於2024年10月缺席聆訊,已被法庭發出拘捕令。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4日至20日,在理大聯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發時,閉路電視拍攝到認罪的4名被告在理大內參與暴動。張頌堯於2019年11月14日與其他身份不詳的暴徒用水馬堵塞連接行人天橋附近的樓梯;張展銘和陳俊僖於同月17日與其他人進出實驗室,並取走一些瓶裝容器,當時陳俊僖的腰間掛有鐵錘,後來警方進入理大調查時檢獲一個汽油彈,並在其膠紙黏貼面上發現陳俊僖的指紋;陳沅銘則於同月18日兩度進入實驗室內取走一些瓶子。4人於同月19日在理大附近或走出理大時被捕,他們其後踢保,直到2024年6月26日再次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