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仲裁」計劃首案成功解決

  「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近日成功解決首宗個案,涉及運動員與總會就選拔名單出現爭議,雙方最終透過調解達成和解。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近日受訪時指,先導計劃下「指定體育爭議解決網上平台」今年2月投入服務後已收到不少查詢,數宗案件已立案處理中,形容是個「好的開始」,相信本港對體育爭議解決有實際需要。惟他強調未來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深化教育,讓更多法律界及體育界人士認識並信任相關制度。

  過去運動員提出訴訟須回港應訴,難免影響訓練和表現。張國鈞指現時運動員透過相關網上平台,也能克服地域與時差進行遙距調解或仲裁。另一好處是具保密性,避免事件訴諸法庭讓雙方承受極大壓力,而保密機制也能營造良好環境促使雙方妥協,以便在法庭外尋求解決方案。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陳曉峰提及首宗解決個案時指,中心在收到案件後7日召開調解會議,於當日成功達成和解。雙方當事人分別繳納1,500元作為案件登記費,其餘費用由先導計劃的政府資助涵蓋。他還透露旅遊界立法會議員江旻憓自費參加調解員課程,已初步獲得調解員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