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權威學者:香港普通法高度兼容國際規則 跨境商事仲裁需求大增 香港大有可為

  圖:「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深化香港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定位。圖為5月8日,由國際調解院舉辦的全球調解峰會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中新社
  圖:「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深化香港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定位。圖為5月8日,由國際調解院舉辦的全球調解峰會在香港會展中心舉行。\中新社

  隨着中國高水平對外開放持續深化,跨境商事爭議解決需求激增。在國家戰略頂層設計下,完善國際商事仲裁體系愈發迫切。中共二十屆三中、四中全會明確要求加快涉外法治建設,健全商事調解、仲裁、訴訟多元化解機制。在此背景下,中國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布局全面展開,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海南四大區域定位清晰,大灣區明確肩負聯動港澳發展重任。

  香港憑藉普通法優勢、全球前三仲裁地地位及《紐約公約》裁決執行便利,成為內地對接國際規則的核心支點。依託區域協同優勢,與內地互補聯動、錯位發展,香港正迎來國際商事仲裁新風口。專家指出,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現已成為國際上最知名的仲裁機構之一,在「一帶一路」倡議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全球商事爭議解決中,將會發揮更大的作用。/大公報記者 趙一存

  2026年5月16日,中國政法大學迎來74周年校慶。當天,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法學會會長黃進受邀出席由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教育學院/港澳台教育中心主辦的「聲馳講堂系列講座·第四期」時披露,自《仲裁法》頒布實施以來,截至2025年8月,全國仲裁委員會累計辦理案件超500萬件,涉案標的額突破9萬億元人民幣,受案當事人涉及百餘個國家和地區,中國已成為世界上運用仲裁解決商事糾紛最多的國家之一。

  中共二十大及二十屆三中、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健全國際商事仲裁和調解制度,培育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加快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建設。目前,中國已形成北京、上海、粵港澳大灣區、海南四大國際商事仲裁中心的戰略布局。其中,粵港澳大灣區被賦予「聯動港澳」的核心定位,明確將廣州、深圳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與香港、澳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緊密結合,規劃建設大灣區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打造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際商事仲裁高地。

  全球仲裁版圖 香港排名僅次於倫敦

  作為國際公認的三大仲裁地之一,香港在全球仲裁版圖中舉足輕重。《2025年國際仲裁調查報告》顯示,香港與新加坡並列全球第二受歡迎的仲裁地,僅次於倫敦。這一地位的形成,根植於其普通法體系與國際通行規則的高度兼容,以及作為《紐約公約》締約地所享有的裁決全球執行便利。值得關注的是,香港長期實行的臨時仲裁制度,為國際商事主體提供了高度靈活、尊重意思自治的爭議解決選擇,這與內地以機構仲裁為主的模式形成互補。

  黃進指出,當前國際商事仲裁呈現人本化、現代化、國際化、本土化、融通化、數智化六大發展趨勢。「融通化」強調仲裁與調解、訴訟等機制的協同共生,「國際化與本土化的辯證統一」則提出在保持中國特色的同時,主動對接國際先進制度。在此背景下,香港與內地的互補性恰好可以發揮「橋樑」作用,其成熟的國際化仲裁實踐,可有效補足內地在國際公信力、規則銜接方面的短板,而內地則能夠為香港提供龐大的跨境商事爭議市場與發展空間。香港既能鞏固自身國際仲裁地位,亦能助力中國仲裁提升國際影響力。

  黃進強調,香港作為世界範圍國際仲裁的「優選地」,具有獨一無二的區位優勢。成立於1985年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作為全球領先的爭議解決中心,現已成為國際上最知名的仲裁機構之一,在「一帶一路」倡議下,隨着沿線各國經貿投資日益深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在全球商事爭議解決中,將會發揮更大的作用。

  深港「雙城兩院」 推動銜接仲裁規則

  事實上,這種協同已在實踐中顯現。北京已正式運營「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實體平台,吸引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代表處入駐,並推動貿仲、海仲、北仲等機構聯動發展。與此同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也積極在京開展交流合作。在大灣區層面,內地九市港資、澳資企業可約定香港、澳門為仲裁地,廣州推出「港資港仲裁、澳資澳仲裁」制度,深圳與香港構建「雙城兩院」模式,推動區內仲裁規則銜接、資源共享。這種「雙向奔赴」,正是國家戰略所倡導的「錯位發展、協同共建」路徑的生動體現。

  展望未來,中國正致力於提升在全球爭議解決領域的話語權。通過制度創新與區域協作,推動內地與香港在仲裁規則、人才培育、服務標準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已成為行業共識。專家認為,在國家戰略加持與全球需求激增的雙重驅動下,香港作為國際調解院總部所在地,正站在國際商事仲裁的新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