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互通/推進灣區規則銜接 提升商事調解國際競爭力
「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深化香港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定位。律政司一直透過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機制,持續推進大灣區內的規則銜接和建立多元爭議解決機制,為大灣區內的企業(包括中資企業)提供更具信心及便利的跨境投資爭議解決途徑。具體措施包括透過支持和助力香港調解組織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內地法院的特邀調解組織參與大灣區的包括商事調解的調解案件。
目前,香港國際調解中心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供跨境知識產權調解服務,另外三家調解組織「香港調解會」、「香港和解中心」和「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在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深圳前海法院)開展試點。
根據深圳前海法院提供的資料,截至去年6月30日,該三家香港調解組織已結案接近300件,調解成功率約百分之四十四,較試點前香港調解員個人調解成功率提升約百分之十八。下一步粵港澳法律部門將主導推動大灣區內的調解及仲裁機構採用和落實相關「灣區標準」,共同提升灣區商事調解和仲裁服務的國際競爭力,為中資以及其他投資者提供更多元和完善的爭議解決服務。
就涉外法律人才培訓方面,2024年7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主辦、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及廣東省司法廳承辦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法律實務培訓,約100名大灣區律師參與。內地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商事調解機構專家及律師等,圍繞民商事訴訟、仲裁、調解等內容進行授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