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善後/政府向宏福苑業主發「收購建議信」

  圖:宏福苑損毀嚴重,政府提出多個方案協助居民重建家園。
  圖:宏福苑損毀嚴重,政府提出多個方案協助居民重建家園。

  特區政府昨日表示,正陸續向宏福苑A至H座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業主要在8月31日或之前填妥、簽署並交回信件。「特設銷售計劃」選樓次序會按批次決定,首批截止日期為6月30日,第二批為8月31日。至於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若6月30日或之前,有75%或以上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會開放予宏志閣。有宏福苑業主已決定接受政府收購,表明會盡早提交信件,希望能獲較前的揀樓次序。\大公報記者 黃佩琳

  政府2月公布宏福苑居民長遠居住安排,居民可參與特設銷售計劃,選購由房委會及房協提供的3900個單位。事隔約三個月,由政府全資擁有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將陸續向居民以掛號信形式發出「收購建議信件」,或按業主要求方式交給業主。

  助完成買賣協議及轉讓手續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收到業主簽妥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後,政府會盡最大努力,按情況盡快協助完成買賣協議及轉讓手續,並在交易完成後,盡早向選擇收取現金的業主安排發放款項,讓業主能即時於私人市場或二手資助房屋市場作出購買安排;或選擇參與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

  如業主接受收購建議,不論選擇哪個選項,均須填妥及簽署「收購建議信件」中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並在8月31日或之前以隨附的回郵信封(或以「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內所列的形式)交回「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

  至於目前未被納入長遠安置方案的宏志閣,政府表示,如在6月30日或之前,有四分之三(75%)或以上該座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其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反之,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至於未在本年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但之後決定出售業權的宏志閣業主,均須在本年8月31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宏志閣75%業主簽署才納方案

  為鼓勵業主盡早接受收購,「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先後次序,會按照收到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為本年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為本年8月31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則依據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

  政府表示,若業主在5月22日前仍未收到「收購建議信件」,或此前未有提供聯絡資料予「解說專隊」,可致電政府為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設立的熱線2129 8133查詢,政府將會從速跟進。

  宏志閣住戶陳女士昨日向《大公報》表示,一家人在宏福苑有兩個單位,分別位於宏建閣及宏志閣,都會接受政府收購,「我年紀大,想盡快安頓下來。」她表示會盡早提交信件,希望能申請到和原住處面積相若的單位,現時最關心能不能抽到較前的號碼,會根據抽籤結果確定優先選哪個單位。

  宏志閣住戶林女士表示,擔心受另外七座大廈拆遷的影響,加上前合安召開業主簡介會時提及,宏志閣復修費用預計超過3000萬元,並提到可能還有更多項目需要維修,她傾向接受政府收購,但最終下決定時會再與家人仔細考慮及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