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宏福業主發「收購建議信件」 6·30前交回可首批揀樓 宏志閣若75%接受則一併納入
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特區政府此前已分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以及宏志閣的後續安排,昨日起陸續向宏福苑A座至H座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若有關業主接受收購建議,不論選擇哪一個選項,均須填妥及簽署當中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並於8月31日或之前交回「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其中宏志閣若在6月30日或之前,未達75%或以上的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
由政府透過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為收購宏福苑業權而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會以掛號信件形式,將「收購建議信件」發出至各宏福苑業主提供的通訊地址,或按業主要求方式交給業主。
就宏志閣而言,如在6月30日或之前,有四分之三或以上該座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其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反之,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
至於未在6月30日或之前簽署,但之後決定出售業權的宏志閣業主,均須在本年8月31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解說專隊」分別接觸業主
為鼓勵業主盡早接受收購,「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先後次序,會按照收到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為本年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為本年8月31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則依據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
政府發言人昨日表示,在長遠方案公布後,房屋局全速推進相關收購工作,「解說專隊」分別接觸八座的業主,向他們解說方案的內容細節,並解答業主的疑問。局方亦同步跟進草擬所需的法律文件,務求加快整體進程,協助受影響居民重建家園。
政府會盡快協助完成手續
在收到業主簽妥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後,政府會盡最大努力,按情況盡快協助完成買賣協議及轉讓手續,並在交易完成後,盡早向選擇收取現金的業主,安排發放款項,讓業主能即時於私人市場或二手資助房屋市場作出購買安排;或選擇參與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
若業主在下周五(22日)仍未收到信件、或對「收購建議信件」有任何查詢或希望獲得協助以了解內容,可聯絡負責他們個案的「解說專隊」職員,或致電政府為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設立的熱線2129-8133查詢。
業主亦可隨時瀏覽及查閱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專題網站(www.hb.gov.hk/wfc)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