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宏福苑業主發收購建議信

  限最遲8月31日交回 宏志閣75%接受始納方案

  政府早前已分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及宏志閣的後續安排,昨起陸續向宏福苑A至H座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若業主接受收購建議,不論選擇哪個選項,均須填妥及簽署當中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並於8月31日或之前交回「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其中宏志閣若於6月30日或之前,未達75%或以上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

  由政府透過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為收購宏福苑業權而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會以掛號信件形式,將「收購建議信件」發至各宏福苑業主提供的通訊地址,或按業主要求方式交予業主。

  就宏志閣而言,如在6月30日或之前,有四分之三或以上業主簽署信件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意向,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至於未在6月30日或之前簽署,但之後決定出售業權的宏志閣業主,均須在8月31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

  6月30日前簽署可首批揀樓

  為鼓勵業主盡早接受收購,「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先後次序,會按收到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為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為8月31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則依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

  政府發言人昨表示,在長遠方案公布後,房屋局全速推進收購工作,「解說專隊」分別接觸八座大廈業主,解說方案內容細節,並解答業主疑問。局方亦同步跟進草擬所需的法律文件,務求加快整體進程,協助受影響居民重建家園。

  在收到業主簽妥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後,政府會盡最大努力,按情況盡快協助完成買賣協議及轉讓手續,並在交易完成後,盡早向選擇收取現金的業主安排發放款項,讓業主能即時於私人市場或二手資助房屋市場作出購買安排;或選擇參與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

  業主若下周五(22日)仍未收到信件、或對信件有任何查詢,可聯絡「解說專隊」職員,或致電熱線2129 8133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