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500宗公屋鄰居滋擾投訴 屋邨職員助調解
【大公報訊】公屋鄰里之間的矛盾與滋擾問題時有發生。房屋局昨日(13日)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透露,過去三年(2023年至2025年),房屋署共接獲約500宗涉及公屋住戶投訴鄰居在單位門外作出滋擾行為的求助或投訴個案,平均每年約160宗。
局方表示,已就所有相關個案作出適當跟進。接獲投訴後,署方會即時派員到場調查,並向相關住戶了解詳情。若涉事行為屬於《屋邨管理扣分制》下的不當行為(例如在單位門外胡亂棄置垃圾),房署會按機制發出警告或扣分。
至於因生活方式差異、缺乏溝通或心理健康問題等引發的鄰里不和,屋邨職員會主動調解,並在有需要時轉介至其他政府部門或社福機構提供輔導。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政策下,公屋住戶不得在單位門外或公眾走廊自行安裝閉路電視。過去三年,房署共收到約250宗涉及有關行為的查詢或投訴,平均每年約80宗。
局方強調,若有關安裝對其他住戶構成滋擾,房署會立即要求住戶拆除設備;若滋擾持續並有充分證據,署方可按租約條款採取行動,包括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