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宏福苑善後工作

  大埔宏福苑火災善後工作備受各界關注,其複雜程度不容低估。對於有部分業主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表達意見,獲委任為屋苑臨時管理人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近日表示會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後召開業主大會的時限,並就通知送達方式尋求指示。部分業主或感到失望,但合安的做法實屬審慎及負責任,既符合程序公義,亦是保障各方權益的必要之舉。

  香港私人屋苑召開業主大會有明確的法定程序,每年舉辦一次。宏福苑業主大會原定6月13日召開,合安須於今日前發出通知。部分業主希望如期召開大會,完全可以理解。但問題是,火災令情況複雜化。業主大會勢必涉及的業權、財務、合約及其他善後工作非常繁重,包括處理近89萬份文件交接,逐項分析各類合約,釐清法團及業主權益,並理順繁瑣的退款安排等。這種「特事特辦」,意味着要投入大量人手和資源,並非短時間內可以完成,合安要求推遲業主大會召開時限,合情合理。

  另一方面,召開業主大會須經嚴謹程序,首先是確認業主身份。眾所周知,圍標集團為了取得維修合約,一早滲透立案法團,並在授權書上下其手。宏福苑過往業主大會亦曾就法定人數、授權書及出席人數等問題出現爭議,有業主對授權書的真確性表達質疑。合安提出核實業主身份,特別是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者是否真正的業主,這並非拖延,而是吸取了過去的教訓,避免重蹈覆轍,是非常專業、負責任的做法。

  還有,宏福苑火災中,部分業主不幸離世,其合法權益同樣需要得到保障。已故業主的家屬或遺產代理人,需要先辦理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才能以合法身份代表業主行使權利。然而,不少遺產代理人的法律手續目前尚未完成,如果業主大會在極短時間內召開,這些遺產代理人有可能無法參與大會,這對他們不公平。

  在如此複雜的情況下,合安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長時限,並就通知送達方式尋求法庭指示,既屬迫不得已而為之,也是尊重法治的體現。審裁處作為處理相關爭議的法律平台,將在聽取各方意見後,作出公正的裁決。無論最終結果如何,各方都應尊重法律程序,而非以情緒或公眾壓力取代制度安排。

  有資深物業管理人士認同合安的做法,認為合安目前處在兩難之中,一方面法例有時限要求,另一方面實際統籌工作千頭萬緒,包括處理大量法律文件、核實業主身份、安排場地等。若硬是趕在時限內完成,表面上符合形式,實際上卻可能埋下更大爭議的種子。與其倉卒行事,不如權宜應變,先請土地審裁處作出指示,讓程序有清晰法律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有關聯署要求討論的部分議程,涉及是否出售業權、是否支持原地重建等,這令人莫名其妙。政府在為宏福苑居民提供的長遠安置方案中,包括了出售業權,但是否出售業權,是業主及家人的自主決定,並不應透過業主大會代為議決。事實上,以業主大會的形式處理個人化的財產選擇,容易令部分業主在群眾壓力下作出倉卒決定,未必是推進事情的理想方法。退一步說,即使業主大會通過有關表決,其結果是否具有合法性也大有疑問。

  宏福苑善後需要公開、透明和專業,更需要團結一致。業主有權要求提供更多資訊,有權監管管理人的工作,但必須通過合法途徑表達意見,同時要警惕是否有人別有用心,藉故挑撥矛盾。宏福苑善後還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走,各方應少一分猜疑,多一份理性,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善後工作的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