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三讀通過稅務條例草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盧慧穎)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6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特惠扣除及免稅額)條例草案》,落實本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調高多項免稅額及特惠扣除上限;並配合去年施政報告,延長初生子女額外免稅額的申索期。另外亦就2025/26課稅年度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提供上限為3,000元的一次性寬減。特區政府表示歡迎,有關法例將於本月22日刊憲。
多位立法會議員關注目前供養父母與父母免稅額,管浩鳴表示,目前仍區分「同住」與「不同住」的免稅額,建議取消區分並統一為10萬元。
楊永杰表示,愈來愈多長者選擇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居住,希望稅務政策能與時並進,讓這類供養父母的子女亦享有同等免稅額。
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回應指,目前制定須符合「通常居住於香港」的條件,目的就是避免有關免稅額可能被濫用。如果納稅人可就居於香港以外的受供養父母或祖父母申請免稅額,當中牽涉需要核實納稅人與他們的關係、納稅人有否供養受養人,以及受養人是否仍然在世等情況。
他表示,政府會小心審視有關制度,以期在推動納稅人照顧長者的政策目標和保障稅收之間取得平衡。
對有建議在外傭開支等不同方面推出或增加免稅額,許正宇指,政府在考慮應否提供新免稅額或稅項扣除時,必須確保在推動相關政策目標和審慎理財之間取得平衡。政府會繼續聆聽意見,並在相關政策局探討後,視乎是否有其他優化空間。